男子盗窃电动车后竟住在失主工作的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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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常康)一男子盗窃电动车后,居然鬼使神差般地住宿在失主打工的酒店。1月2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陵川县公安局获悉,该男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日前,陵川县公安局崇文派出所接到在县城一家酒店打工的韩女士报警称,其停在城东建材市场内的电动摩托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很快在监控中发现了嫌疑人。由于监控探头距离案发地点位置较远,只能看清嫌疑人身材特征和衣着打扮,却无法辨别其真实面目。
  为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民警让韩女士查看了视频监控。“这不是昨晚住在酒店里的客人吗?”看到嫌疑人的身影后,她脱口而出。
  韩女士在县城城东社区一酒店打工。案发前一天晚上,有一名男子登记入住。这名男子的衣着和身材与违法嫌疑人极为相似。
  在韩女士的带领下,民警在酒店房间内将违法嫌疑人张某某(男,37岁,陵川县人)抓获。到案后,张某某主动交代了盗窃电动摩托车的违法事实。此时,距离韩女士报警还不到1个小时。
  经查,案发当天中午,张某某行至陵川县崇文镇城东建材市场北门附近,发现韩女士停放的电动摩托车未上锁,于是将车子盗走变卖,所得赃款供自己挥霍。巧合的是,当晚,他居然住进了韩女士打工的酒店。
  目前,违法行为人张某某因盗窃已被陵川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被盗的电动摩托车已被追回。

(责编: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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