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不是想卖就能卖 也不是想咋运就咋运
烟花爆竹不是想卖就能卖 也不是想咋运就咋运
1 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 转发也担责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临近春节了,大家的微信朋友圈、微信群也热闹起来。有卖水果的、卖对联横幅的……但需要提醒的是,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1月7日,晋城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重要提醒,在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涉嫌违法,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针对售卖烟花爆竹,警方对大家最为关注的3个高频问题进行了解答。
烟花爆竹能否在网上进行买卖?
商家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微信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已经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卖烟花爆竹需要办什么证?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售卖烟花爆竹必须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取得相应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销售。与此同时,烟花爆竹的经营分为批发和零售,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还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在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将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转发也要担责。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这可“驶”不得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烟花爆竹装满车就上路,高速交警提醒你,烟花爆竹可不是你想运输就能运输的。1月7日,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了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1月6日11时30分许,在太原南二环高速路上,高速交警六支队八大队民警在太谷收费站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民警在例行检查时,透过车窗玻璃意外发现一辆货车放置的箱子上写着“加特林”几个大字。出于警惕,民警立即引导驾驶员将车辆停在了安全地带,并进一步检查。
当后备厢打开后,烟花爆竹几乎堆满了整个后备厢,包装箱上印有“花开富贵”“烟花”“财富连城”等字样。经查,该车并未得到合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许可,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高速交警将该案件移交给当地胡村派出所处理。
临近年终岁尾,烟花爆竹市场进入旺季,但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也不容忽视。高速交警在此特别提醒广大驾驶人,春节即将来临,虽然烟花爆竹能增添节日气氛,但切勿为了一时之利而违反法律规定,铤而走险从事非法运输活动。让我们共同遵守法律法规,选择合法渠道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营造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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