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取客户信息 一名新入职员工被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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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消费者在享受数字化时代带来的便利时,个人信息也不可避免地留存在了不同的服务平台上。每年盗取、滥用个人敏感信息的犯罪事件持续发生,警方针对此类犯罪也在不断升级打击力度。12月29日,太原公安万柏林分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刚入职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女子李某,为牟取私利偷偷拷贝公司存储的客户信息被警方行政处罚。
  12月23日,万柏林分局接到辖区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报警称,刚刚入职不久、负责信息录入的女员工李某,有偷偷拷贝公司客户信息的嫌疑。接到报警后,分局网安大队和长风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李某进行传唤。经查,李某丈夫所在的公司正在搞有奖促销活动,只要录入身份信息,便可获得奖品。为了获取这些奖品,李某利用工作之便,偷偷拷贝公司客户信息,不料被同事发现并报警,还没来得及获取奖品,便被抓获。
  鉴于李某的行为已构成以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警方最终对其作出罚款600元的处罚。

(责编:刘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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