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盗窃警情,最后竟是两起“乌龙”案件
两起盗窃警情,最后竟是两起“乌龙”案件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一个是马虎大意,挪了别人的电动车却不告诉主人;一个是健忘,自己停了车记不清地点……9月23日,长治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警方连续接到两起盗窃警情,但调查后发现这两起“案件”都是“乌龙”案。
9月15日中午,长治市公安局屯留分局麟绛派出所接到群众牛某报警,称自己上班时将电动车停在某小区工地门口,下班准备回家时却发现电动车不见了踪影。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展开走访的同时向周边区域搜寻查找线索,不久便找到了牛某“丢失”的电动车。
原来,当日该小区举办活动,工地负责人担心电动车停在此处不安全就安排工人将车挪到了办公楼下,却没有及时告诉车主,结果闹出了“乌龙”。
虹梯关派出所又接到群众王某报警,其称自己刚买的20多万元的新车被盗,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经询问,清晨王某驾车从潞城区来到虹梯关乡采摘药材,返回时由于天色已晚迷失方向,他找了半天也没发现自己的爱车,惊慌之余认为被盗,于是急忙报警求助。经过现场勘查和调取周边监控视频,民警并未发现可疑人员,便判断可能是王某记错了停车位置,遂沿路展开寻找。
最终,民警在距现场1公里外的马路边发现了报警人的车辆。看到“失而复得”的爱车,王某激动地向民警连声致谢。
对于这两起乌龙案,民警说虽然“白忙活”了一场,但好在群众的财产没有损失,“再累也值得,我们是真希望所有的警情都是‘乌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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