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上党区法院审结两起“手机口”电信诈骗案
帮诈骗分子搭建通话桥梁 俩被告均获刑
长治市上党区法院审结两起“手机口”电信诈骗案
帮诈骗分子搭建通话桥梁 俩被告均获刑
山西晚报讯(记者 张文举 通讯员 王静 张娇)如果有人告诉你,使用手机号码拨打电话就可以坐收丰厚报酬,你会心动吗?如果看到“零门槛,不用说话就可以轻松赚钱”的兼职广告,你会相信吗?警惕!这是“手机口”诈骗的陷阱。日前,长治市上党区法院审结两起“手机口”诈骗刑事案件,被告人小秦(化名)、小马(化名)分别以“手机口”方式帮助诈骗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最终二人均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年四个月的刑罚,均并处罚金。
两个案件中,被告人小秦、小马均是在获知有“手机口”这样的轻松赚钱的方法后,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多处分别利用本人或他人的手机卡,为诈骗分子搭建通话桥梁,帮助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犯罪活动。在小秦、小马的帮助下,上线诈骗分子顺利与不特定的社会群众取得联系,并冒充京东客服、淘宝客服等身份,引被害人落入陷阱。其中,被害人万某因接听小秦的电话,被他人冒充京东客服诈骗6万余元;被害人彭某因接听小马的电话,被他人冒充中通快递客服诈骗8万余元。被告人小秦、小马分别非法获利1000余元、400余元。
上党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秦、小马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配合他人拨打电话帮助实施诈骗,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最终,二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也均予以追缴,二人不仅钱没赚到,还失去了宝贵的自由与诚信,追悔莫及。
提醒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断卡”行动不断向纵深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空间被不断挤压,不法分子手段翻新,开始“另辟蹊径”,通过网站、社交软件,利用他人实施“手机口”诈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法治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更容易受到“轻松赚钱”的诱惑,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的首选“手机口”工具。
要做到三不:
1.不要轻信轻松赚钱的兼职陷阱,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
2.不要随便向他人提供身份信息、银行卡、手机卡等,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3.不要盲目遵从“客服人员”的操作指令,应第一时间向平台核实,如有异常应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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