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猎挖出枚手榴弹 藏匿家中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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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田元吉 李永军)陵川一男子在山上捕猎时偶然挖出一枚手榴弹,非但没有上交公安部门,还将其收藏在自己家中。6月30日,山西晚报记者从陵川县公安局获悉,这名男子因犯非法持有弹药、非法狩猎罪,被陵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日前,陵川县公安局礼义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李某某涉嫌非法捕猎,民警依法对其住宅进行搜查。除捕猎工具外,民警还在楼梯拐角处一个不起眼的箱子里发现一枚手榴弹。
  突如其来的发现,让民警非常震惊。据观察,这是一枚战争时期遗留的木质手柄手榴弹,虽然锈迹斑斑,但木柄、引线仍保留完整,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民警立即对附近居民进行疏散,同时请求晋城市公安局专业人员帮助处置。晋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排爆组很快抵达现场,主排爆手身着80多斤的排爆服,利用排爆无人机成功将手榴弹运送到排爆罐内,随后送至引爆点成功引爆。
  据李某某交代,手榴弹是他在山上捕猎期间偶然挖出的。明知是爆炸物品,但他仍将手榴弹存放在家中。
  李某某因犯非法持有弹药、非法狩猎罪,被陵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编: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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