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迷大爷花6元买了4本书竟是被当废品卖的“军事机密”
军迷大爷花6元买了4本书竟是被当废品卖的“军事机密”
最近,退休的张大爷竟在家门口花6块钱无意间买到“军事机密”,这究竟是咋回事?
“有价”的涉密书籍
国企退休职工张大爷是个军迷,喜欢收集一些军事类报刊读物。最近,他在小区附近散步时,在一家废品收购站门口看到了两个装满纸质书本的蛇皮袋,张大爷发现里面的书很新,而且是关于军事方面的,于是便花6块钱买了4本书。拎着书回到家的张大爷,一进门便研究了起来,结果越看越不对劲,这几本书的封面上标注着“机密”“秘密”字样,不像是随意涂鸦,张大爷意识到,自己这是把国家的军事秘密“买”回了家。这些书万一被别有用心的人买去,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立马打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并将这4本书送交当地国家安全机关。
“无价”的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机关干警根据张大爷提供的线索,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将所有涉密资料进行回收处置,并对废品收购站老板进行了调查问询和保密教育。经查,向废品收购站出售涉密资料的为某军事单位涉密人员郭某和李某,二人保密意识薄弱,贪图省事,未按照涉密文件销毁流程,擅自决定将待销毁的8套共计200余本涉密资料作为废品出售,这批涉密资料总重30余公斤,以每公斤0.8元价格卖出,二人仅获利20余元。
经全面查证,由于张大爷的热心举报,相关涉密资料并未进一步扩散传播,未对我军事安全造成实质性危害。事后,相关单位在国家安全机关指导下,及时堵塞保密管理漏洞,相关责任人也依法受到相应处理。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等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若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举报渠道: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 gov.cn;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以及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等。
据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