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驾肇事逃逸被查 竟然甩锅给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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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杨晶)男子醉驾还逃逸,接受交警询问时竟然还甩锅给妻子。6月13日,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了这起事故。
  6月11日,一名男子酒后驾驶红色小型客车在青银高速太旧段(石太向726km+ 600m)碰撞一辆新能源车后扬长而去,被撞车主于15时33分报警。
  16时05分,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三大队民警在阳泉收费站外广场查获肇事车辆,一开始,驾驶位坐着的是一名女子,民警询问事发情况时发现坐在副驾的男子翟某浑身酒气,且声称是其妻子驾驶的车辆,自己并没有酒后驾驶。高速交警调取的卡口数据清晰地记录了翟某驾驶车辆的事实,翟某在铁证面前,不得不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民警通过呼气测试其酒精含量高达267mg/ 100ml,随后又带翟某进行血样检测,结果为180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标准。
  最后,交警部门认定翟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受损车辆维修费用,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法律追责。
  山西高速交警提示,酒驾后发生事故的概率会增加。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视觉方面,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驾车极易产生危险;触觉方面,饮酒后,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判断和操作能力方面,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疲劳程度方面,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此外,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责编: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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