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释法说理 两家人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检察院释法说理 两家人的“疙瘩”终于解开了
山西晚报讯(记者 宋俊峰 通讯员 王鑫)近日,临汾市安泽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调解”,成功化解了一场“出嫁女”被剥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并促使双方就赡养父母问题达成协议,使困扰他们3年的烦心事圆满解决。
小美(化名)和小丽(化名)是一对双胞胎姐妹,家中姐妹四人,姐姐们外嫁。1998年7月,作为子女的双胞胎姐俩在娘家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2002年小美嫁在本村,户口并未迁走,小丽招了上门女婿,户口迁到家中。小美出嫁后,父母就把她名下承包的耕地收回,小美多次回娘家要土地承包经营权,却被父母以“出嫁女”为由拒绝。
小美想不通,多次向村委反映无果,便向法院起诉,希望讨个说法,法院以“不属于受案范围”为由裁定不予受理,小美的心沉到谷底,与娘家的关系也僵在了那里。
今年3月,村里统一办理家庭承包耕地分户经营事宜,小美再次要求父母分地给自己,未得到回应后,便私自将承包土地翻土准备耕种,小丽得知后进行了抢种。小美丈夫一气之下开拖拉机又将该地块犁了一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爆发口角后报警。
4月23日上午,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小美夫妇走进安泽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
认真听取了小美夫妇的诉求后,第三检察部检察官非常重视,该案不仅关乎“出嫁女”权益和生计,还关乎家庭矛盾化解,随即向党组书记、检察长马辉东汇报,马辉东检察长要求由分管院领导包案,切实维护“出嫁女”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4月23日下午,党组成员、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许文杰带领办案组来到该村调查走访,和村两委就小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关情况开展座谈,调取了小美一家的土地经营权承包合同,实地走访双胞胎姐妹的父母,说起小美,父母无奈道:“已两年多没来看过我们了。”
经办案组研究认为,作为“出嫁女”的小美尚未迁出户口,依法对娘家原有的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同时,小美作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义务。
为此,办案组会同当地村委干部分别与小美夫妇、小美的父母进行座谈交流、真诚沟通,从法律政策到村规民约、公序良俗,苦口婆心地释法说理,不厌其烦地做工作。当小美夫妇踏进父母的家门,见到三女儿的父母双眼含泪,也同意把她应得的承包土地还给她。在村干部和检察干警的见证下,双胞胎姊妹和父母达成了返还承包地、赔偿被损庄稼损失、赡养父母相关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字捺印。
4月25日上午,在村委会的主持下,按确权证上家庭人口分给三女儿小美应得的承包土地,一起因家庭矛盾引起的土地经营权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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