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组队设局“仙人跳”老公与情夫竟是其搭档
女子组队设局“仙人跳”老公与情夫竟是其搭档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一名已近不惑之年的女子,为了钱财竟然与情夫和丈夫合谋导演“仙人跳”,专门敲诈勒索昔日的情人。5月14日,长治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5月6日,长子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受害人甲报警,称几天前被3名男子殴打威胁,被迫转账60000元。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一个以女子宋某为主的“仙人跳”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5月6日,警方将4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宋某在网上看到一则“仙人跳”的案件报道,手头拮据的她顿觉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于是几个月前刚与她分手的情人甲就首当其冲,成为了她的第一个作案目标。经过和现任情人郭某以及丈夫杨某预谋后。4月30日晚,犯罪嫌疑人宋某将受害人甲诱骗到曾经经常约会的出租房,此时同伙郭某、杨某、杨某的妹夫冯某已提前到达在车里等待。等受害人甲落入圈套后,宋某趁机通知在屋外埋伏的郭某等3人,以“捉奸”为由突然闯进房间,将甲团团围住并拳脚相加。随后,几人又通过拍摄视频、言语恐吓等手段对甲实施敲诈勒索60000元。经过深挖细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宋某、郭某、杨某3人以同样的“仙人跳”方式,于4月28日敲诈勒索了另一名前情人乙100000元。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仙人跳”,字面意思为连仙人都跳不出来的坑,是指一种利用猎艳心理给他人设计圈套,非法获取他人钱财的行为。“仙人跳”犯罪团伙在对目标下手时,一般采用偷、骗、诈三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想要远离“仙人跳”,洁身自好是正道。万一不幸中招,务必第一时间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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