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警方重拳整治网络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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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山西公安机关迅速响应,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治理网络乱象,切实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环境。2月29日,山西警方通过近期几起“网络谣言案”,提醒广大市民切勿上当受骗。
  警方表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谣言,需要广大网民共同努力。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具体案件
  案件一:2024年1月25日,网民史某某在网络平台编造不实信息称:“怀仁市第二中学十字路口发生车祸,当场死亡一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朔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史某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件二:2024年1月29日,网民王某在网络平台某作品下发布评论称“冻死了2口人”。经查,该信息系王某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发布,未造成重大影响,晋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
  案件三:2024年2月17日,网民王某某在网络平台内传播“李建峰5岁儿子在官庄小学附近被人拐走,为了表示感谢并鼓励大家转发”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晋城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件四:2024年2月24日,网民王某在网络平台编造不实视频信息称“忻州古城大型踩踏现场”,引起群众恐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忻州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件五:2024年2月24日,网民郑某某在网络平台编造“盐湖社火表演踩死76人”的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运城公安机关依法对郑某某作出行政罚款200元的处罚。
  案件六:2023年11月10日,网民郭某为博取群众眼球,达到涨粉丝目的,在网络直播平台评论区编造“被绑架在山上,具体信息不详”的不实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第一项之规定,吕梁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责编: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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