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到了,购物卡类诈骗案件也多了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社会新闻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临近年底,购物卡类诈骗案件进入高发期,不少受害者落入陷阱。12月28日,晋城市阳城县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达800余万元的特大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崔某某。
  打着买卖购物卡的幌子忽悠800万
  今年3月,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在朋友圈看到一条“回收购物卡”的消息,萌生出一系列诈骗想法。
  “我就是谎称自己有稳定的供销渠道,专做低价回收购物卡、加油卡,高价售卖赚取差价的生意。”崔某某交代,因为自己“包装”得比较到位,加上春节期间购物卡生意比较好做,她在网上吹嘘自己有稳定的货源后,很快就有“猎物”上钩。
  在此期间,崔某某先后成功骗取程某、杨某共计600余万元。此外,2023年9月至10月,崔某某自称某物流园区工作人员,多次以送礼为由骗取某公司160余万元,以“可低价预订加油卡、购物卡,年底翻倍变现”为由骗取多人钱财共计9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已被阳城公安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只是简单编造谎言,便能轻松在几个月月的时间诈骗800余万元,崔某某成功行骗的背后,也反映了“代币类购物卡”市场的乱象。
  据悉,目前市场上流通的购物卡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单项消费卡,由零售商家、专卖连锁商家等发放,但只能在自己旗下商户使用;一种是由专业发卡公司发放,可以在多个特约商户使用;还有一种既可以在多个特约商户使用,又可以在自己公司旗下的百货公司使用。
  “购物卡,本是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方便准备的,可如今相当一部分卡片,却演变成了变相送礼的‘洗钱腐败工具’的灰色消费卡。”采访中,警方介绍购物卡背后有一条“多全其美”的利益链,商家、第三方发卡机构、消费者乃至参与倒卖的“黄牛”,都在链条中各取所需、各得其利。购物卡作为一种有价凭证,对其倒卖牟利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有关规定。但是,由于购物卡数目庞大,加上倒卖行为隐蔽,治理起来确实存在难度。
  “子母卡”诈骗手法低价出售折现
  购物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便于顾客消费,或是用作公司福利等,但由于部分售卡网点交易机制有漏洞,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近日,齐先生想买两张购物卡送朋友,考虑到网上便宜,他就登录某购物网找到了一位卖家。“这些卡是单位发的,我打算折现,9.1折卖给你,很便宜了。”卖家自称姓刘,在一家国企上班,单位福利很好,经常发某商场的购物卡。此后,齐先生通过视频远程“验货”,确认了两张卡余额显示都是2000元,便完成了交易。
  “我送了朋友一张,另一张自己用。结果,我消费时发现卡的余额竟然是零。”齐先生发现被骗后只得报警求助。
  警方介绍,当前各大商场、超市发售的购物卡大多为磁条式硬卡,防伪性能低,不记名、不挂失、不补办,使用无需密码,技术含量不高,只需一台读写卡器就能以原卡为母卡复制出相同的子卡。但如果使用了其中一张卡购物后,另一张相同的卡内所含金额将会相应减少。不法分子事先在超市购买购物卡,然后复制出子卡,再以较低折扣将子卡出售,随后迅速用母卡刷卡消费,以此诈骗钱财。
  “虚拟卡”诈骗忽悠到“卡密”就失踪
  除了上述手法,还有一种“虚拟卡诈骗”的手法,大家也需要注意。骗子会利用虚假身份在平台开设店铺,以折扣兑换、返利兑换同面值购物卡等噱头,吸引受害人上套。同时,骗子以有“实名认证”“平台保证金”等理由,让受害人放心地将所购的卡密交给自己,再迅速将购物卡中的余额消费一空。待到受害人反应过来时,骗子早已关店跑路,就算有“平台保证金”可用以赔付,也只是杯水车薪。
  在此,警方提醒,网上购买消费卡、礼品卡等需要谨慎,切莫贪图折扣等优惠,而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需购买请通过正规渠道。网上购买的消费卡、礼品卡一定要保护好其卡号和密码,不要将卡号和密码告知他人,否则可能就会被他人使用。发现被骗时,请保留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此外,有犯罪嫌疑人利用赃款购买大批量购物卡、加油卡等,再低价抛售变现。其目的就是利用超市购物卡不记名的规则,将购物卡变成了洗钱“新通道”。据了解,这些卡券一旦查实,将被依法冻结,请广大居民朋友谨慎购买,避免遭受财物损失。同时,若发现上述短时间内大量购买购物卡、黄金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山西晚报记者 辛戈

(责编:马云梅)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