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换司机,欲盖弥彰!交警亮证据,真相毕露!
停车换司机,欲盖弥彰!交警亮证据,真相毕露!
高速公路上开得好好的,竟然突然停车,驾驶司机换人。12月8日,山西高速交警通报两起典型案例,提醒大家开车上路还是要“持证”出行。
驾照“停止使用”还开车
11月28日9时许,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十一大队民警在盂县东收费站例行检查时,一辆黑色轿车在近百余米处突然减速并缓缓停下。从驾驶室迅速走下一名男子匆忙拉开后排车门快速钻进去。与此同时,从副驾驶处下来另一男子坐到驾驶员的座位上。
民警随即对车辆及人员进行检查。二人矢口否认刚才的行为,且不愿配合交警提供自己的驾驶证信息。经民警沿途路口信息查询比对,证实刚才钻进后排的刘某才是驾驶人,且刘某驾驶证状态显示“违法未处理、超分扣留、停止使用”。
证据面前,刘某也如实交代:驾驶证已注销且自己未再考取。欲盖弥彰的刘某最终因为实施了驾驶证被注销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2000元罚款。
小轿车停在路边“姗姗来迟”
12月5日下午,山西高速六支队六大队民警在和顺东收费站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哈佛牌小型客车在收费站匝道口处停了许久才驶了过来。经民警检查,驾驶员证件齐全,声称一直是自己在开车。民警立即对车辆途经路口影像进行排查后确认,真正的驾驶员是此时在副驾驶上坐着的乘客李某,且并未查到李某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信息,属于无证驾驶行为,车内还有两个孩子,李某的行径实在是太过危险。
最后,民警根据相关规定第104条对李某处以2000元罚款。
无证别开车“换人”躲不过交警
高速交警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如果处于被注销、逾期未审验超过两年等情况,如继续驾驶车辆不仅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所有损失很有可能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此外,交警部门也提醒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交警可以通过查阅沿途路口信息,即可查明真正的驾驶人是谁。“真者无假,假者不真。”任何混淆真假的行为在证据面前一定会真相毕露。
山西晚报记者 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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