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箱烟花爆竹藏进居民楼!怕不怕?
所幸,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烟花爆竹被第一时间收缴
97箱烟花爆竹藏进居民楼!怕不怕?
所幸,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烟花爆竹被第一时间收缴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想“钻空子”,男子从外省购买5万余元烟花爆竹,打算在太原市销售,结果刚收到货便被警方抓获。11月1日,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向社会发布信息,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
今年10月25日,太原巨轮派出所收到一条线索:中车社区的义警队伍在夜间巡查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将大量疑似烟花爆竹的物品搬到了一栋住宅楼里。掌握此条线索后,值班民警立即到现场核实情况,果然在24岁的业主高某家中发现97箱各类烟花爆竹。
据高某交代,自己从湖南浏阳花5万余元订购了这批烟花爆竹打算在太原市销售,当天刚收到货。他承认,自己知道太原市禁止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但还是想“钻空子”赚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高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其储存的97箱烟花爆竹已依法收缴。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2020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中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警方提醒,擅自燃放、贩卖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将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需要强调,太原市全域禁止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质,存储在居民住宅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市民发现相关线索可以拨打报警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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