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毕业后,家长拿出3年礼单举报老师?

警方:纯属谣言,造谣男子已被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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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为了寻求刺激、博取流量,山西一网民故意捏造“学生毕业后,家长举报老师收礼并列出三年清单”的虚假信息在网上传播。9月13日,长治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散布谣言的张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9月10日,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网警在工作中发现,网民“智学教官Mr.原”以长治市某中学为背景,以“学生毕业后,家长举报老师收礼并列出三年清单”等虚假信息为内容发布视频,引发了网民的关注,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9月10日是教师节,在这个特殊的节日,大家纷纷感谢师恩,向老师们送去节日祝福。同时,却有人为蹭流量,编造谣言哗众取宠。”警方介绍,经仔细核查、多方求证,公安机关确定视频内容系恶意编造。视频言论系谣言,具有挑起事端、故意煽动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网络传播秩序和良好的网络空间。
  此后,长治市公安局潞州分局故县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经查,视频发布人真实身份为张某,当日他为了寻求刺激、博取流量,故意捏造虚假信息并在某平台上传播。目前,张某因寻衅滋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在此,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故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触碰法律红线,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之一第2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上述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编:褚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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