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主动协调当事人 案件一日履行完毕
法官主动协调当事人 案件一日履行完毕
判决生效后,原告、被告均表示服判息诉。主审法官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于一日之内促成判决内容履行完毕。8月17日,洪洞法院发布了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发回重审案件。
2021年7月,赵某与钱某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由钱某承包修建赵某的自居房屋。之后钱某将该建房工程的木工工程分包给了孙某,孙某雇用原告李某从事木工作业。当年8月,李某施工中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骨折,花费医疗费用3.2万元。被告钱某曾为原告垫付医药费2万元,被告孙某曾为原告垫付医药费1.2万元。经鉴定,李某构成九级伤残。
与赵某、钱某、孙某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李某将3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20余万元。法院第一次审理作出判决后,原告不服向临汾中院提起上诉,临汾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根据法庭查明事实,法官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存在的过失,判决3名被告按比例承担原告的损失,原告本人亦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失。本案原被告4人均表示认可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不提起上诉。
法官主动协调履行事宜,得知3名被告均有即时履行的能力后,迅速与原告联系,仅用一天时间即将案件履行完毕。
郭卫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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