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明确7条政策措施 优化国企技能岗位薪酬分配
三部门发文明确7条政策措施 优化国企技能岗位薪酬分配
本报北京5月31日电 (记者邱超奕)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国有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激励的通知》,明确7条政策措施,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健全以技能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促进形成提高待遇与提升技能良性互动机制。
通知强调,优化技能岗位薪酬分配,坚持多劳者多得,实行岗位薪酬与岗位价值、技能等级双挂钩办法,合理确定技能岗位的起点薪酬,提出按照一般不低于相应职级管理岗位的薪酬标准科学确定技能岗位薪级档次。强调设立技能人才专项津贴,实行与技能等级挂钩的能级津贴制度,明确相应的津贴标准,体现技高者多得。
通知提出,完善技能人才工资增长机制,集团公司加大工资总额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力度。
建立创新创造奖励制度,坚持创新者多得,对技能人才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等日常创新设置单项奖励,对在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重大质量问题等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给予专项奖励。探索对技能人才实行中长期激励。鼓励企业创新多元化激励方式,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技能人才激励和人才评价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技能竞赛,完善技能岗位与相应层级专业技术、管理岗位的互转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政策指导服务,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薪酬价位信息,为企业提供信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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