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赵乐际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优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以高质量立法保障和服务改革发展,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进人大对外交往,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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