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开展动态汽车衡计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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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记者18日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市场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动态汽车衡(车辆总重计量)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于今年2月至4月开展动态汽车衡计量监督检查。
  动态汽车衡广泛应用在高速公路收费系统中,作为计重收费的重要手段,通过称量的汽车总重,作为收费依据。汽车通过动态汽车衡称量时,不需要将车停下,即可在运动中完成汽车总质量的称重。
  本次监督检查旨在推动优化动态汽车衡科学布点,进一步加强对动态汽车衡的计量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公路货运市场秩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对辖区动态汽车衡生产企业实施“双随机”检查,规范行业秩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公路网发展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科学设置动态汽车衡安装区域。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高速公路入(出)口在用的动态汽车衡开展“双随机”检查。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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