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民用“三表”不规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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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对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燃气表)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计量器具量值准确、性能可靠,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民用“三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并曝光了部分典型案例。

案例一:忻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用户安装未经首次强制检定的水表与电表案。

2025年4月,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忻府区某小区住户、商户使用的民用“三表”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住户水表与电表上均未贴有计量强制检定合格标识,且物业公司也未能提供相应的计量强检证书。经查,该小区使用的水表与电表由开发商忻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并安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忻州某燃气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的小区有用户的燃气表到期未更换,未按规定申请检定继续使用案。

2025年4月,五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忻州某燃气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负责管理的工程队宿舍和公安局宿舍部分住户的燃气表到期未更换,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之后执法人员在忻州某燃气有限公司回访检查时发现上述燃气表仍未更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五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静乐县某自来水公司给农机小区安装的总水表未经检验进行使用。

2025年3月,静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小区用户使用的水表计量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的自来水总表未进行首次检定便投入运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静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记者王晟)

(责编: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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