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导向

晋城出台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暂行办法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地市新闻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本报晋城7月7日讯(记者 崔振海)近日,晋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逝者是具有晋城户籍的城乡居民或驻晋城军(警)部队的现役军人,就读晋城各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非晋城户籍学生,与在晋城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且在该市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只要符合条件之一,且采取节地生态安葬的,逝者家属可自愿申请领取奖励资金。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标准不得低于每具1000元。

《办法》明确,节地生态安葬是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价值导向,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采用树葬、壁葬、草坪葬、花坛葬、骨灰撒散、骨灰深埋、长期格位存放或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或不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使安葬活动更好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逝者家属申请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应提交节地生态安葬申请表、逝者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责编:刘洋)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