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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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晚报记者从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晋中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条例以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为核心,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为根本目标,通过科学统筹、全民参与和系统化管理,构建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倡导文明生活方式,为晋中市生活垃圾的规范化处理、资源高效回收及生态环境的长期保护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该条例是晋中市人大“小切口”立法解决社会治理“大问题”的重要探索。共6章33条,主要包括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条例构建了全方位管理格局,市、县(区、市)政府统筹规划,建立协调与源头减量机制,健全分类体系,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乡镇政府和街道办负责组织、宣传与指导。同时明确多部门职责,强化人民团体等宣传教育职责,多渠道普及知识,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条例从标准、投放、收运、保障监督到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明确城市和农村分类标准,推行定时定点投放,确立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定城市与农村不同收运模式,规范流程,明确处理方式,建立收费制度。建立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智能化监管、执法联动等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支持科技创新。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对违规行为制定罚则,增强条例权威性,确保垃圾分类工作依法推进。

张杨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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