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晋中市发布消费提示 ——
有效制止餐饮浪费 共树节约文明新风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晋中市发布消费提示 ——
有效制止餐饮浪费 共树节约文明新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方案》,全面助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社会风尚,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向所有餐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有效制止餐饮浪费。
落实主体责任,倡导理性消费。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制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餐厅显眼位置设置“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提示牌,点餐时主动提醒消费者合理搭配菜品,避免浪费。
创新服务理念,共筑文明餐桌。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提供公筷公勺,鼓励消费者采用分餐制就餐;主动为消费者提供打包服务,使用环保打包材料,建议消费者将剩余食物打包带走;推广如小份菜、半份菜等点餐方式,以满足不同人数、不同需求的消费者,避免过量点餐带来的浪费。
优化服务流程,强化企业自律。餐饮服务经营者应根据以往节假日用餐情况,合理安排食材采购和储备,避免因过度备货导致的食物浪费;在原料采购、加工制作、供餐服务的全过程中厉行节俭,减少餐厨垃圾,倡导节俭风尚。
加强员工培训,共育节约文化。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培训;可在餐厅内张贴节约粮食的宣传海报,利用电子屏幕播放节约粮食的公益广告,营造“全民节约”的氛围;举办“光盘行动”主题活动,对积极参与的消费者给予小礼品或优惠,激发消费者的节约热情。
转变思想理念,践行厉行节约。消费者应当转变理念,聚餐饮食不攀比,文明消费、按需点餐;网上点餐,按需下单,不可盲目凑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拒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牢固树立崇尚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记者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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