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去年以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当前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积极探索多元化办案模式,推动案件办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汾阳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环境资源保护领域面临诸多挑战,频发危险废物的违规倾倒、污染物的不当处置以及危险物质的意外泄漏等行为,不仅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也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带来潜在威胁。在相关案件办理过程中,汾阳市人民检察院严格遵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审查标准。针对污染环境犯罪多人作案、案情复杂的特点,强化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并通过信息共享、联动会商,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还强化对证据合法性的审查,针对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认定难、受损范围量化难等问题,重点审查关键证据,确保检测数据准确、鉴定意见科学。
同时,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要求,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把握宽严相济政策,推进非羁押诉讼模式,对犯罪情节轻微且积极修复环境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从轻处理。此外,该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强化内部协作,建立一体化办案模式,确保刑事打击与公益保护无缝衔接。针对不起诉案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确保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衔接,避免“不刑不罚”现象。
近三年来,汾阳市检察院共办理涉污染环境审查逮捕案件5件11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14人。通过多元化举措,不仅严厉打击了环境犯罪,还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修复与社会治理,传递了司法温度。据悉,今年该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为守护绿水青山贡献更多检察力量,让汾阳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记者 刘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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