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入选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祁县入选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
本报讯 1月15日,记者从祁县获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祁县成功入选全国8个试点市(县)之一,为全省唯一。
祁县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历史建筑资源。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使古城整体格局得以延续至今。距今1500多年的祁县昭馀古城,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011年,祁县晋商老街被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街。2015年,祁县被中国商业史学会命名为茶商之都。整座古城集古街道、古寺庙、古民宅、古店铺于一体,有古民宅近1000处,古商号店铺170多家、600余间,古城内现有国保单位2处、省保单位2处、市保单位2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处。
据悉,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于2024年12月开始,为期2年。祁县将结合古城实际,以历史建筑结构安全和价值完好为目标,采取一系列科学、创新的保护措施,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全过程工作机制。重点围绕历史建筑“大普查、预保护、全体检、重监测”四项工作,实施“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专家指导、公众参与”的历史建筑保护全过程管理,探索形式丰富、主体多元的有效运营模式,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方共保的工作格局。(裴云锋 许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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