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规范两节两会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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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朔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规范两节两会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下发关于规范2025年两节两会期间经营者价格行为的通告。

《通告》要求,经营者要强化价格自律,制定合理价格,要求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抵制“天价”等不合理价格行为。要严格明码标价,做到价格透明、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要依法诚信经营,不得欺客宰客,严禁采取欺诈性标价方式,严禁使用欺诈性价格手段,严禁实施其他价格失信行为。要执行政府定价,落实优惠政策,经营者应当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通告》对违法行为明确提出要进行严查,并追究法律责任,指出,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加大市场巡查检查频次,坚决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200万元的罚款;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串通行为的,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500万元的罚款;有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的罚款。(记者 刘淑花)

(责编:董春平、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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