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起 晋城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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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晋城7月5日讯(记者崔振海)日前,记者从晋城市医保局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晋城市提高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在职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退休人员年度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
  为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切实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日前,晋城市医保局会同财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从2024年7月1日起,职工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由1800元提升至2500元,退休人员由2000元提升至3000元。同时,进一步优化起付标准,职工门诊统筹继续执行按次起付标准,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80元/次、50元/次、30元/次;参保职工年度起付累计达到300元,不再设起付标准,减轻就医患者的费用负担。
  《通知》还规定,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来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支付比例提高至55%、60%、65%,退休人员提高至60%、65%、70%。定点零售药店的支付比例按照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执行。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参保职工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责编:温文、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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