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交警大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岚县交警大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本报吕梁讯 近日,岚县交警大队对全县5家客运企业、22家货运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对相关重点驾驶人开展警示教育,以吸取“7· 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教训,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消除隐患,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此次约谈的交通安全隐患突出运输企业暴露的问题包括:运输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动态监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公交车未安装安全带,对车辆、驾驶人存在失管、漏管,部分企业车辆存在屏蔽行驶记录仪GPS信号、疲劳驾驶的情况;交通安全隐患清理不及时,名下车辆多次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驾驶员满分未学习、逾期未年审等现象长期存在;机动车驾驶人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有待加强,法制和安全意识薄弱,闯红灯、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发。
会议强调,各客货运企业要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吸取近期较大交通事故教训,全力打好交通事故预防仗;对于被约谈企业,要立整立改,落实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及自查自检,及时排查整改交通安全短板和弱项,及时消除隐患。
同时,各单位要强化治理,落实责任,聚焦隐患清零、路面管控、安全宣传等方面,深入做好重点营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李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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