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配偶可通过“APP”偿还贷款
本报讯 (记者贺娟芳)11月14日起,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借款人配偶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偿还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借款人配偶也可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贷款偿还。
《通知》称,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太原市范国内有尚未还清的交通银行、晋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发放的自营性住房贷款或受委托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及《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通互联网渠道办理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条件,且在太原市范围内婚烟关系信息登记完整,借款人配偶可以通过下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公积金 APP” 自助中请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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