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小店区营商环境监督投诉举报渠道的公告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太原新闻>>实施“七区”战略 擘画大美小店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的安排部署,小店区营商环境监督委员会决定将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予以公布,并面向全社会征集损害我区营商环境的问题和线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时间

冬季工作日(1月1日至6月30日、10月1日至12月31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30

夏季工作日(7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2:30-5:30

二、主要征集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且申报资料准备齐全的行政许可、政务服务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

(三)对涉企优惠政策不予落实的;

(四)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或者故意刁难的;

(五)利用职权指定中介服务,强迫购买指定产品和服务,强迫参加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的;

(六)违规对企业进行检查,违法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理结果未公开的;

(七)违法违规对企业采取停产、停业和停水、停电、停气等措施的;

(八)限制市场公平竞争、设置垄断条款或者地域保护政策、擅自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的;

(九)在涉及企业或者企业家的案件中超范围、超限度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侵害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和人身权的;

(十)政府及其部门依法作出的承诺或者签订的合同非因不可抗力不予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

(十一)对妨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的行为不依法制止、不查处或者制止、查处不力的;

(十二)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渠道

投诉举报电话:0351-3663166

电子邮箱:xdqyshjjd@163.com

“码上监督”平台

(责编:董春萍、郗涛)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