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

防汛救灾不容谣言添乱 造成严重后果将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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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辛戈)2025年“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如约而至,我国多地遭遇强降雨侵袭。然而,当公众目光聚焦防汛一线时,一些谣言信息在网络上悄然传播,成为一股“隐形洪水”,不仅误导公众认知,更扰乱社会秩序。8月6日,太原警方向社会预警提醒,广大网民朋友务必擦亮眼睛、理性思考,提高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守护真相,共同维护网络空间健康有序。
  警方介绍,面对汛情,真实、准确的信息至关重要。然而一些涉及汛情的谣言信息,不仅误导公众认知,更扰乱防汛大局。
  这类谣言我们通常称它们为“网络灾难谣言”,具体有这些类型:首先是张冠李戴型,造谣者通过篡改视频定位、替换背景音等方式,将其他地区的灾害画面伪装成本地事件,制造“身边发生灾难”的错觉;其次是旧闻翻炒型,造谣者将历史灾害图片或视频修改时间,伪装成新近发生的新闻事件,利用公众对汛情的关注度扩散转发;还有虚构数据型,此类通常是通过捏造灾害造成的伤亡人数、受灾面积等公众关注度高的数据,增强谣言信息的“冲击力”;此外,还有伪造救援型,虚构“堤防决口”“水库溃坝”等恐怖场景,冒用权威部门名义发布虚假信息,引发恐慌,干扰正常救援秩序。
  警方在此提醒大家,涉汛情网络谣言伤害的不仅是公众信任,严重的还会触碰法律红线。大家在汛情期间关注气象信息,提高防灾减灾的警惕性是好事,但对未经证实的信息应保持审慎态度,不盲从转发,莫让网络谣言给防汛救灾添乱。对于谎报险情,编造灾情,严重者将担刑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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