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太原市有关部门征求社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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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月3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针对《太原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修改意见。

  为贯彻落实太原市规范和监督罚款实施有关工作要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作,促进和保障行政处罚权的正确行使,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太原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对《太原市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太原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等3部太原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具有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裁量基准。

  如今,市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月14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邮件发送至:tysscjfg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太原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信函寄至: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139号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邮政编码:030012),电话:0351-7237258。信封上请注明“《太原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存在裁量空间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张 勇)

(责编: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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