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启动实施“先投后股”创新模式
太原市启动实施“先投后股”创新模式
本报讯 为推动科技成果真正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支持“晋创谷·太原”初创期的科技企业尽快实现成果转化,近日,太原市开始以“先投后股”方式支持“晋创谷·太原”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申报。这标志着当地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又一项创新模式正式启动。
“先投后股”是支持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模式。在“先投”阶段,财政资金以科技项目形式“投”向企业,支持研发和成果转化,并约定后期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在“后股”阶段,当被投企业实现市场化股权融资或达到转股条件时,按约定将投入的财政科技资金转换为企业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原则在一定期限内退出。
此次,当地科技部门“先投后股”模式主要服务“晋创谷·太原”入驻企业,单个项目支持资金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50%,且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先投后股”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6年,其中科研期2年、股权转化期2年、股权退出期2年。
据介绍,作为引导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加速器,“先投后股”旨在通过改革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方式、创新财政资金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聚焦初创期科技企业,探索建立引导社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融资场景,以此加快推动技术驱动型的新模式、新动能、新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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