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太原市法院系统:坚持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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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太原9月5日讯(实习记者韩潇)9月5日上午,记者在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以来,太原市法院系统依法妥善审理买卖合同、运输合同、建筑工程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93171件,审结涉外案件73件,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2237件。开展“守护民生权益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出台优化营商环境27项行动计划,发布14个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据了解,近年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太原中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立足司法审判职能,聚焦企业在参与诉讼执行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问题,推出一批有针对性的举措,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市场主体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推行诉讼服务改革。太原中院推行“五位一体”立案模式,满足不同群体多元化立案需求;落实繁简分流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系统简易程序适用率88%以上,营商环境效率要求在繁简分流中得到积极回应;持续深化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中院牵总、多元联动+N”诉前调解新机制,将医疗、金融、文旅等纳入调解体系。
  聚焦市场主体对公正审判的期待,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和公开。太原中院实行“541+阅核”工作法,为案件公正审判执行增加了双保险。自该工作法实施以来,太原中院的审判质量明显提升,一审裁判被发改率由2020年的5.816%持续下降至目前的1.564%,生效裁判被发改率由2020年的0.413%降至目前的0.177%,平均结案时间由2020年的60天降至目前的37.99天。太原中院还实行了审委会听证和案件听证制度,对疑难案件邀请相关专家、相关职能部门等参与听证。
  聚焦市场主体盘活生产要素的要求,促推破产审判和执行转破产。太原中院持续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在前期建立企业破产暨执行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基础上,持续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进一步提高破产案件的审判效率,适用快审机制助推“僵尸企业”快速出清,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行“执破协同”“执转破”机制改革,探索庭外重组和诉讼重整衔接。
  聚焦市场主体降低诉讼成本的诉求,努力提速降费。太原中院创新司法鉴定机制,紧盯审判执行部门、司法技术部门、专业机构和当事人四个主体的职责义务,规范鉴定启动,优化机构选择,加强流程监管,创优收费模式,提升队伍素能,加强制度建设,采取推行鉴定机构竞争改革等多项举措解决“鉴不鉴”“谁来鉴”“鉴定慢”“收费高”“质量差”五个维度问题。据统计,2021年至2024年,太原市法院系统常见鉴定项目费用平均降低50%以上,市场主体诉讼成本明显减少;对符合条件的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缓交诉讼费,让困难企业打得起官司;推行诉讼费交退费“七步变一步”,以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降低企业诉累,提升了市场参与主体的获得感。
  聚焦胜诉企业真金白银难兑现问题,强调文明高效执行。太原中院在连续开展执行集中行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创新开展执行工作。其中,针对让申请执行企业苦不堪言的被执行人和法院打上下班的时间差、捉迷藏躲避执行的情况,太原中院在全市范围内开通了“执行110”,这也是我省范围内首家设立的“执行110”。据统计,太原中院“执行110”自2023年6月1日开通以来,共出警656次,出警后当场履行完毕约占20%,执行和解的约占50%,对拒不履行的老赖拘留的约占10%。针对部分被执行企业通过做假账等手段规避执行、转移财产的情况,太原中院建立了财务调查员制度,借助专业力量破解企业执行难问题。针对部分申请执行企业反映执行时受到各种阻力的问题,太原中院通过提级执行、集中执行等工作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关系、人情干扰。
  太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强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用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的力度,做好服务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责编:马云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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