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曝光10种典型合同“霸王条款”
涉及房地产、汽车买卖和网络交易等行业
本报讯(记者孟婷)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12月31日,省市场监管局曝光涉及房地产、汽车买卖和网络交易等行业10种涉嫌违法的典型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提醒消费者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近年来,企业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消费者反映较为突出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有效遏制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2018年11月至2019年11月,省市场监管局重点针对房地产和汽车买卖中的典型不公平格式条款,开展集中规范整治,并对往年开展的网络市场不公平格式条款规范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
这10种典型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目前分别存在于汽车销售合同、房地产销售合同和网络交易市场中,具体有:利用合同约定免除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以合同条款免除产品质量保证责任;经营者以交付时消费者检验为由免除己方责任;滥用预付款、定金的概念;限缩经营者责任;混淆不可抗力概念;捆绑收费;免除逾期交房责任;合同双方责任不对等;默示同意其他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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