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融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

树立理性消费观 警惕非法“校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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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张珍)近期,非法“校园贷”再度卷土重来。一些不法网贷平台以门槛低、办理快、额度高、利率低为噱头,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盲目借贷,使学生陷入债务困境、面临高利贷风险,部分学生因无力偿还债务而遭受非法催收,极易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种种隐蔽形式的非法“校园贷”,严重损害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下称“山西金融监管局”)在其官网发布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注意防范非法“校园贷”风险,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事实上,非法“校园贷”并非新现象,多年前已经在搅动校园。针对相关问题,自2016年起,一系列的大力整治工作便已开启,从国家部委到各地相关部门,均对非法“校园贷”重拳出击。2017年,原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网贷业务;对于存量校园网贷业务,根据违法违规情节轻重、业务规模等状况,制定整改计划,确定整改完成期限。其后,2021年,原银保监会、教育部等五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严厉打击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此外,2024年出台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要求,不得以大学生为目标客户定向宣传信贷产品,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
  不过,即便监管明令禁止,仍有网贷机构暗中将“黑手”伸向校园。近段时间以来,不少助贷机构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甚至本地生活服务平台隐性导流,向大学生发放贷款,有的实际年化利率甚至超过24%的上限,让不少学生陷入债务旋涡。同时,这些平台常将风险转嫁给合作金融机构,催收链条模糊,给学生带来极大困扰。
  根据山西金融监管局的提示,金融消费者应注意以下四点:一方面,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合理规划学习、生活等各项日常开销,量入为出,不盲目攀比,避免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跟风消费;另一方面,如有借款等需求,最好提前与父母沟通,认真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并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办理相关业务,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中的“金融产品查询平台”查询相关产品信息,不轻信非法网络借贷虚假宣传。办理贷款业务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清楚了解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信息,做到明明白白消费,避免被各种假象误导;另外,在金融消费过程中要提高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轻易泄露身份证、学生证、银行卡、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不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业务。对推荐“校园贷”的行为保持警惕,不轻信“低息”“免息”等宣传,尤其不要替陌生人担保,避免承担不必要的法律责任;此外,如遇胁迫催收或已陷入非法“校园贷”陷阱,要及时保留合同、聊天记录、催收信息等证据线索,立即向学校或公安机关等单位求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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