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同比下降68%
我省“三个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今年上半年,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同比下降68%
我省“三个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薛建英)7月2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我省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去年以来,省政府先后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张华东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其中,电动自行车领域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火灾23起(去年同期72起),同比下降68%。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供需趋于平衡。我省大力推进既有小区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充电端口数量121.8万个,总体配建比达到1:3.3,已达到我省规定的最低配建比的有关要求。此外,电动自行车存量风险逐步降低。针对老旧电动自行车和蓄电池,采取“以旧换新+报废回收”双重措施,52.6万名消费者参与活动,共以旧换新54.1万辆。同时,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废旧铅酸电池报废回收工作,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累计收集7216吨、利用处置5521吨。
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方面,自2月14日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整治启动以来,全省因动火作业引发火灾和建筑保温材料火灾共计93起(去年同期205起),同比下降54.63%。按照“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冷库、室内冰雪场馆和设有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专项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对发现的隐患实行清单管理,确保按时销号。同时,畅通违规动火作业举报渠道,组织应急、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5部门开展违规动火、无证假证动火联合打击行动4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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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补贴标准、免收上牌费、源头追溯……当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山西晚报·山河+记者根据各相关部门介绍的我省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梳理了这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关键词。
关键词:提高补贴标准
“截至7月27日,全省11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52.6万名消费者参与活动,享受3.2亿元政府补贴,共以旧换新54.1万辆,带动相关消费14.9亿元。”发布会上,省商务厅总经济师付春华介绍,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普惠了广大群众,降低了安全隐患,取得了积极成效。
为推动以旧换新政策的落实落地,省商务厅提高补贴标准。其中,对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给予一次性600元以旧换新补贴,2024年标准为500元。扩大补贴范围,取消收旧环节“个人名下”相关要求,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可参加以旧换新(含无牌),消费者可通过行驶证、发票、车辆来历凭证、个人承诺等方式确认旧车权属。
同时,打造综合服务点,以销售门店为场景,提供收旧、购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消费者在销售门店即可一次性办理所有业务,大大提高消费便利性。扩充销售参与主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向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力争实现县区街道全覆盖。截至7月27日,全省共有2334家销售门店参与活动,较2024年增长350%。
关键词:免收上牌费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违法查处、宣传教育、事故溯源调查等综合治理。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二级警务专员李月静介绍,省公安厅出台《山西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严把登记关,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同时,优化登记服务,免收注册登记上牌费,累计开通871家带牌销售服务网点,着力解决“上牌难”“排长队”问题。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628.24万辆。
全省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场查纠力度。今年以来,全省共查纠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50.4万起;同时,按照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溯源调查有关要求,全省公安交管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累计溯源调查381起,切实整顿电动自行车违法乱象。
全省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今年以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单位8189家次,查处非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件63起。结合日常警务和安全防范工作,对老旧小区、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加强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上楼入户充电、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劝阻提示。
关键词:质量安全监管
住建领域是保温材料的重要应用场景。建筑保温材料作为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玉斌介绍,整治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全省住建部门聚焦建筑保温材料应用领域监管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提升建筑保温材料本质安全水平。
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时,住建部门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选用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出具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确保在源头上保障保温材料的质量安全。
在进场检测环节,严格进场检验检测。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保温材料,坚持“先检后用”的原则,严格落实进场验收制度。严格执行建设单位委托、建设或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的复验要求。检测过程中,会有建设或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确保检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防止不合格的保温材料用于施工。
在施工作业环节,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的首要责任,强化其对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履约管理。在保温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等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保温材料质量安全自查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隐蔽或下一道工序施工。
在竣工验收阶段,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时,重点查验保温材料的进场验收资料。非建设单位委托或非见证取样检测的保温材料复验报告,不得作为质量验收的依据。各级主管部门也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所有资料齐全完整。如果选用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的保温材料,将无法通过验收。
关键词:源头追溯
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市场监管系统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系统共检查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单位126家,销售单位545家,立案查办违法案件6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起,责令16家企业进行整改,没收不合格挤塑板285立方米,收缴罚没款14.8万元。
同时,将建筑保温材料纳入我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频次,杜绝质量低劣的“残次品”流入市场。全系统已部署监督抽查106批次,其中省级监督抽查30批次,目前抽检工作正在推进中。
为守牢把好产品质量源头关口,市场监管系统指导全部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配齐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采用追溯码在出厂产品或产品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燃烧性能等信息,实现源头追溯。
关键词:动火作业
新修订的《山西省消防条例》已于本月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各单位以及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技能。
动火作业期间,严格作业现场管控,务必做到“六必须”: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果一旦发生火灾,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立即报警,及时组织扑救并疏散人员。
同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社会监督。凡发现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公告、无证动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动火作业的,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山西晚报·山河+记者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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