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省“三个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省“三个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7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消防救援总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自去年起,省政府精准施策,先后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各方协同发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全链条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电动自行车作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其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为从根本上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发力,构建起涵盖登记上牌、违法查处、宣传教育、事故溯源调查的综合治理体系。
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二级警务专员李月静介绍,在源头管控环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方可上路”制度。为破解群众“上牌难”“排长队”的痛点,全省已累计开通871家带牌销售服务网点,且全程免收注册登记上牌费,让群众购车、上牌“一站式搞定”。
服务优化的同时,监管执法力度持续加码。全省公安交管部门一方面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现场查纠绝不手软;另一方面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深入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经销单位,累计检查8189家次,查处非法拼改装案件63起,从源头掐断“问题车辆”流入市场的通道。
针对老旧小区、出租房屋等重点区域,公安部门结合日常警务与安全防范工作,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上楼入户充电、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劝阻并提示整改,将风险消除在萌芽。
一系列组合拳下,整治成效逐步显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发生23起,较去年同期的72起同比下降68%,火灾事故风险得到有效压降。
充电设施建设是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另一关键。目前,全省已建成充电端口121.8万个,总体配建比达1:3.3,不仅满足了群众日常充电需求,更达到了我省规定的最低配建比要求,从硬件上减少了违规充电的隐患。
针对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安全风险,我省推出“以旧换新+报废回收”双重举措,鼓励群众淘汰隐患车辆。省商务厅总经济师付春华介绍,为提高政策吸引力,我省将以旧换新补贴从原来的500元提高至600元,同时扩大补贴范围,只要来源权属明确且配备车载电池的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无牌车辆)均可参与。在服务上,以销售门店为依托打造综合服务点,提供收旧、购新、辅助上牌等“一站式服务”,让消费者在门店内即可办结所有业务,极大提升了便捷性。
截至7月27日,全省11市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52.6万名消费者从中受益,累计享受政府补贴3.2亿元,共以旧换新54.1万辆,带动相关消费14.9亿元。从全国范围看,我省今年的置换总量排名第六,始终处于全国前列,既普惠了群众,又降低了安全隐患,实现了“安全”与“消费”的双赢。
全流程监管建筑保温材料安全
建筑保温材料作为房屋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住建领域作为保温材料的主要应用场景,从工程设计、进场检测、施工作业到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与保温材料的质量安全紧密相连。
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省住建部门聚焦监管薄弱环节,全面强化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提升建筑保温材料本质安全水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玉斌介绍,设计选用环节,通过严格的消防设计审查,确保保温材料从源头就符合安全标准;进场检测环节,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保证检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施工作业环节,建设单位需组织开展保温材料质量安全自查和验收,各级住建部门则加大对重点施工环节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风险;竣工验收环节,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只要保温材料存在安全隐患,工程一律不予通过,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建筑保温材料的安全管控,离不开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发力。“专门编制《建筑保温材料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为企业明确产品的风险点和管控措施提供科学指导;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频次,采用追溯码实现源头追溯,杜绝质量低劣的‘残次品’流入市场;开展重点宣传活动66场,发布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产品质量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营造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新安说,该局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抓好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多维度防控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
“近3年来,全国发生的14起重特大火灾中,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高达6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发布会上,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张华东通报的数据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记者了解到,本月正式施行的新修订《山西省消防条例》对动火作业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或者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电、气进行焊接或者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单位内部的用火管理制度,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批准,查验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不得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或者电气焊接、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张华东特别提醒,各单位及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的人员,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技能。一旦发生火灾,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立即报警,及时组织扑救并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专项整治中,应急管理部门在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和动火作业管理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刘世华将其总结为“人防+技防+智防”三位一体管控模式。
“人防”即提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质效,把好“源头关”,比如淘汰或暂停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点,严格执行6个特种作业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技防”是依托智能化管理手段,强化电气焊作业全流程安全监管,推动电焊作业从“以人管人”向“以码管机、以机管人、以智管焊”转变,实现设备可追溯、状态可监测、人员可管控;“智防”则是建立动火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供需平台,减少因“找不到持证焊工”而雇用无证人员现象的同时,让“技术优、服务好”成为行业导向,推动市场从“低价竞争”转向“质量竞争”。
我省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果,既回应了群众的安全关切,也为下一步攻坚明确了发力方向,将通过精准施策、协同发力,实现风险实时监测、智能预警、闭环管理,真正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屏障。
本报记者闫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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