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围绕消费供给、市场秩序等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我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围绕消费供给、市场秩序等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本报太原7月24日讯(记者郝薇)7月2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多部门印发《山西省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和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紧紧围绕消费供给、市场秩序、维权质效、消费环境、标杆引领5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在消费供给方面,通过实施提升实物消费质量、提升服务消费品质、创新升级消费场景,进一步畅通消费循环,逐步解决消费供给质量不高的问题。
在市场秩序方面,通过实施有力保障安全底线、规范市场交易秩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系统治理消费市场秩序,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在维权质效方面,通过实施强化消费纠纷源头和解、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消费维权能力建设,逐步解决消费维权效能不足的问题,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
在消费环境方面,通过实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消协职能建设、加强消费宣传引导,使商品、服务质量显著提高,消费风险明显降低。
在标杆引领方面,通过实施推进重点领域放心消费承诺、鼓励区域试点先行、深化国际合作,突出创新引领、标杆带动的先进典型示范作用,形成消费良好氛围,消费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大幅提升。
《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各部门要综合运用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标准引领、信用约束等手段,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放大政策效应,提振消费信心,通过一系列有力举措,全面解决消费领域的痛点、难点问题,打造安全、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到2027年,实现我省消费环境明显优化。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是我省积极落实国家政策、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三年系统治理,我省将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消费环境共治格局,确保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印发的《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落地生根,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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