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工会出台助力职工消费十项措施
节日、生日、生育慰问等福利均有提高
我省工会出台助力职工消费十项措施
节日、生日、生育慰问等福利均有提高
本报讯(记者杨文俊)基层工会每年为会员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年度慰问标准提高至不超过2200元、生日慰问标准提高至不超过500元、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礼包”升级了!日前,为进一步提振消费、扩大内需,省总工会出台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助力职工消费十项措施。
十项措施包括:发放工会消费券,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丰富职工文体活动,拓展职工春秋游,开展“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助力职工技能提升,适当提高慰问标准,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根据措施要求,基层工会可每年为会员发放一次线上或线下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发放标准为每人不超过300元;配合所在单位制订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争取全体职工5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
在深受职工喜爱的文体旅活动上,基层工会每年可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年度内最多不超过4次,单次往返时间不超过两天1晚。可将“山西文旅年卡”“职工文旅普惠册”等文旅产品纳入职工服务范围,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300元的标准,助力职工节假日省内游等活动。可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或发放观影券、演出入场券、读书听书券等,实际结算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500元。
做好维权服务是工会的主责主业。此次工会“礼包”再次升级,体现了我省工会完善普惠+精准服务体系,帮助职工排忧解难,提升职工生活品质。措施要求,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应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名会员年度慰问标准提高至不超过2200元;会员生日慰问标准提高至不超过500元;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按一孩、二孩、三孩(以上)分别给予不超过1500元、2000元、2500元标准的慰问品,夫妻双方均可享受。
据了解,当前我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经超过43万人。措施深化精准服务,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提出基层工会可组织其子女参加“工会夏令营”研学活动;联合职工互助保险、商业保险机构创新保障产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伤害保障产品等,通过具体行动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生活品质。
去年底,省总工会在全省开展“百万职工消费帮扶行动”,推出一系列促进职工消费的举措,取得了显著效果。此次出台的措施进一步提出,各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要求预留年度支出预算的一定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用于发放慰问品或食堂食材等。
此外,措施还要求基层工会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开展职工职业资格培训、技能培训等工作;在“两节”送温暖全面摸排困难职工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困难职工帮扶台账,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及时帮扶救助临时性、突发性困难职工,兜牢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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