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经办流程 增强参保职工获得感
——写在我省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之后
优化经办流程 增强参保职工获得感
——写在我省全面实现生育津贴直发个人之后
太原市某医院内,医务人员正在为孕产妇家属解读生育保险政策。本报实习记者宋摄
5月28日,我省所有医保统筹区全面实现了生育津贴直发个人。此次生育保险服务的提升,对宝妈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那么,生育津贴是什么?新政落地对宝妈和其家庭有何影响?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薪”保障
生育津贴,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由于生育女职工在分娩和产假期间部分或全部不能参加劳动,收入难以保障,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又将加重用工成本甚至影响女性就业。因此,国家建立生育保险制度,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并发放生育津贴,让女职工因生育休产假暂时离开工作岗位期间能获得基本经济收入,保障其休假期间的生活费用,也使婴儿得到必要的照顾和哺育。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人口发展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2019年起,全国各地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女职工生育能领到多少钱?社会保险法里面有明确规定,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支付期限一般为女职工的法定产假期限。举例来说:假如生育女职工小张本人每月工资5000元,但其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那么小张的生育津贴将按照6000元除以每月30天,再乘以国家法定基础产假天数98天,由此得出,小张领到手的生育津贴为19600元。
精准直达:提升生育保险服务便捷性
4月29日,省直参保职工刘琨、刘思佳成功收到了由省医保中心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的生育津贴。此举标志着我省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迈出了第一步。
据了解,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增强参保职工的获得感与幸福感,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于4月9日印发通知,要求大力推进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截至5月28日,全省所有医保统筹区全面实现了生育津贴直发个人。
政策调整前,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先发给单位,再由单位发给个人,存在流程繁琐、周期较长等问题。政策调整后,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女职工个人,减少了单位中转环节,津贴待遇精准直达职工手中。
更便捷的是,在太原市参保的女职工,生育后可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轻松完成账户维护与生育津贴申领。“即申即办”的高效服务,极大提高了办事效率,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让医保获得感来得更快、幸福感变得更足。”太原市参保女职工苏慧说。
配偶共享:未就业宝妈也有“保障伞”
在小家庭迎接新生命的过程中,生育医疗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尤其是对于未就业女性而言,经济压力较大。
据了解,生育医疗费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住院分娩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等。对于未就业女性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如配偶在工作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的条件,孕妇的生育医疗费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临汾市某焦化公司男职工田先生的妻子李女士未就业,2024年8月,李女士在临汾建宁妇产医院住院生育,医疗费共2808.6元,享受男方生育保险结算,基金支付2701.31元。出院后,当地医保中心又为他们支付了1500元产前检查费。两口子感慨:“生育保险这个政策就是好,生个孩子几乎没花钱。”
据统计,2024年,全省23866人住院分娩并享受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基金支付1.22亿元,占全省生育医疗费总支出的21.77%。
“近年来,为配合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我省通过简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扩大未就业配偶保障范围等实招,有效减轻了生育家庭的经济压力,为提升生育意愿、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贡献了重要力量。”省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张海凤说。
本报实习记者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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