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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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杨文)6月4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会议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清宇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凤岐、贺天才、谢红、吴俊清出席。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73人,出席6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和新修订的《山西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山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关于批准《大同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大同市禁牧休牧条例〉的决定》《运城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忻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批准2025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名单。
  会议指出,本次会议圆满实现党中央及省委人事安排意图,充分体现了全体组成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安排的行动自觉。即将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这次大会,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体现,是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重要实践,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省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西篇章的内在要求。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力以赴筹备组织好、服务保障好大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完成好党中央及省委交给的重要政治任务。
  副省长林红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景海、省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编:刘_洋、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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