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煤矿配置应急电源
全省煤矿配置应急电源
本报讯 5月29日消息,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的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并配备可随时启用的应急电源。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高瓦斯煤矿或安全出口均为立井的煤矿于2026年6月底前配置完成。
煤矿采用双回路供电系统提升了供电安全性、可靠性,为安全生产工作夯实了一定基础。但近年来,仍有突发情况导致全矿井停电停风,极易形成事故风险隐患。省能源局、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近期发出《关于推进全省煤矿配置应急电源的通知》,要求煤矿配备可随时启用的应急电源。应急电源可以保障在双回路突发停电情况下,为煤矿通风、排水、立井人员提升系统提供电力,确保井下人员安全撤离,提升煤矿应对突发事件的安全保障能力。
应急电源必须在双回路断电后迅速切入,并保证双回路断电后主要通风机在10分钟内、其他设备在20分钟内正常启动和运行。应急电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煤矿企业应每天安排人员进行巡检,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每半年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何宝国)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