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地选址到后期维护

我省规范租赁住房建设 等你来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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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晚报·山河+讯(记者 柴旭晖)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标准通过11个章节对租赁住房从基地选址到后期维护进行全链条规范,为规范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改善居住品质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根据标准要求,新建租赁住房将划分为住宅型与宿舍型两类。住宅型租赁住房以不超过7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同时允许建设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户型以满足人才引进和三孩政策需求。标准明确规定,包含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的基础套型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兼起居卧室的紧凑套型使用面积不低于22平方米。居住舒适度方面,住宅层高设定为不低于3米,卧室及起居室净高不低于2.6米,局部低矮区域面积严格控制在房间面积三分之一以内。而针对年轻群体和务工人员需求,宿舍型租赁住房明确以20-45平方米户型为主,改建项目可适当放宽标准。除基本居住功能外,特别规定需增加储物空间、设置用餐会客区,鼓励配置公共厨房和文体活动空间等共享设施。上述两类住房均要求卫生间必须预留洗浴、如厕、洗漱三件套安装条件,集中配置三件套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得低于2.5平方米。
  在配套设施方面,标准提出多项创新要求。所有项目需按非机动车位总数50%以上比例设置地面停车位,同步配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且停车棚须结合出入口分散布局;机动车位要求预留电动汽车充电条件,地面停车点距建筑入口不超过200米;鼓励采用装配式建造、超低能耗技术,支持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23日,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xy6s@ 126.com或sxzjtbz@163.com,或邮寄至山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省住建厅科技处两种方式提交建议。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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