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

山西新闻网>>新闻频道>>山西新闻

时 间
/
分 享
评 论


  本报讯(记者任志霞)日前,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切实降低政府采购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通知》明确,要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将采购环节落实到具体人;严格把关专家选聘条件和程序,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代理机构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记入信用档案;落实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对采购人、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供应商等主体进行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通知》提出,要实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远程参与采购活动,使用CA在线签订采购合同并公示;加强电子化项目监督,对电子化招标项目中出现的不同投标人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编制投标文件使用相同计算机(MAC/IP地址一致)、电子投标文件混用其他投标人证书或印章等情形,作为串通投标的重要线索;提高采购合同签订效率,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加快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合同应约定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
  《通知》要求,采购人应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全部信息,均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及时、完整、准确地公开;各级财政部门要将作出的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信息及时公开;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将典型案例信息进行公开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通知》指出,要深化数字化平台应用,深入推动“政采智贷”线上融资业务,采购人应依托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采购平台实施框架协议采购,强化供应商及产品入驻审核,完善产品展示、线上交易功能,引导采购人优先选购政策扶持产品等。

(责编:温文、李琳)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