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通告确保大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工作顺利实施
我省印发通告确保大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工作顺利实施
山西晚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近日,我省印发《关于禁止在忻州市大保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确保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
忻州市大保水库工程于2006年列入山西省水资源优化配置确定的第一批重点新水源工程项目名录,后又列入水利部“十二五”“十三五”中型水库规划和《山西省滹沱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2017-2030年)》。
通告称,忻州市大保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范围包括:繁峙县岩头乡大保村、甘泉村和岩头村等有关区域。以上征地区域具体以埋设界桩为准。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忻州市大保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影响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修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植树造林。违反上述规定的,除按违规处理外,搬迁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本通告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完成之日止。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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