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立法护航乡村振兴和消防安全

两部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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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太原3月26日讯(记者王佳 通讯员王江浩)今天,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新修订的《山西省消防条例》作新闻发布。
  《山西省消防条例》是我省消防安全领域的一部基础性地方性法规。本次修订是在中央深化消防体制及执法改革的背景下,适应上位法修改和我省消防工作实际的立法调整和制度设计,更好适应我省经济发展对消防工作的新要求。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责任、推进消防多元共治、强化消防宣传教育、解决火灾防控难点、夯实消防基础建设、设定消防法律责任。条例共8章64条,自7月1日起施行。
  《山西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乡村振兴地方性法规空白,为我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法规层面的依据。条例规定内容有:落实粮食安全战略,确保粮食有效供给;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强化人才支撑,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宜居和美乡村;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条例共9章49条,自7月1日起施行。

(责编:马云梅、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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