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请查收
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请查收
本报讯 近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发布10条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出行提示,提醒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纪、安全文明出行。10条春季道路交通安全提示包括:
1.“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驾驶人、自驾车驾驶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出游前认真检查轮胎、刹车、灯光并携带必备应急工具、警示标志;提前了解沿途交通路况信息、天气情况,合理规划路线,合理安排时间。
2.驾驶人在出车前应保持充足睡眠,行车时集中注意力并打开车窗保持空气流通,避免“春困”现象。
3.乘坐长途汽车出行的群众,请选择正规客运车辆在站内上车,勿乘坐站外私揽客源客车,勿贪便宜、方便乘坐黑包车或超员车,并及时制止和举报车辆超速、超员,驾驶人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交通违法。
4.春季扬尘天气较多,驾车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周围环境能见度较低时,根据情况开启车辆大灯、雾灯及应急灯,降低车速,避免强行超车。
5.春季雨雾天气较多,行车时应注意观察路面,保持安全车距,减速行驶。
6.在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行驶,要注意观察路况,不超速行驶。弯坡路段勿违法占用对向车道,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喇叭,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不强行超车,不在弯道停车。
7.不乘坐三轮汽车、拖拉机、货车出行,切勿人货混装。
8.驾乘车辆出行系好安全带的同时,为儿童选用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莫怀抱儿童或让儿童乘坐、站立在副驾驶位置;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请按规定佩戴合适的头盔。
9.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10.驾车行经路口或人行横道时,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礼貌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及时避让。 (孟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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