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关注】山西代表团向大会提交全团建议:将文物文博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纳入国家“两重”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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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心和推动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山西是文物资源大省,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5387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1处,居全国第一;古建筑28027处,占全国的10%;元以前早期木结构古建筑500余处,占全国的80%以上;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413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普查登记可移动文物320余万件,全国排名第五,其中,珍贵文物76124件,一级博物馆9家。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瑰宝和典型代表,弥足珍贵,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审美价值、科技价值、时代价值。
  长期以来,由于各方面原因,山西文物文博单位安全能力基础工作十分薄弱,风险隐患突出,尤其是低级别文物、木结构古建筑等基本的安全预警与应急能力严重不足,亟需加大投入,补齐短板,守护好老祖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

建议

  2024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2024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扛起为国护宝政治责任,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文物、文博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从三个方面重点支持,力争在国家“两重”政策实施期间全面提升文物安全整体防护能力。
  一是支持文物文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针对不同文物类别、不同保护级别和管理机构情况,从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安全台账、应急机制、教育培训和平安工程等方面实施文物文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分类实施安防、消防、防雷工程,推进以安全监测、入侵报警、火灾预警、自动灭火、电子巡查为主的安全防控设施建设,增强文博单位灾害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文物火灾和文物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规模性文物被盗窃盗掘等文物犯罪案件。
  二是建设文物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利用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对文物进行实时监测。加快建设文物安全数字化监管平台,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将全省5万余处不可移动文物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文物安全监管“一张网”全覆盖,解决长期以来,大量文物无人管、无人看的现状,实现“技防+人防”“线上+线下”的文物安全保护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和无人机低空监测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全覆盖、周期性监测,通过图像图斑变化的历史数据对比分析,找出疑似违法违规建设和破坏行为;通过无人机低空监测对卫星遥感监测数据进一步核实,对树木遮盖、建筑遮挡等复杂地形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无死角”监测,守牢文物安全底线,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三是支持对长城等线性遗产开展本体实体防护项目。针对部分地区出现长城遭非法养殖放牧“蚕食”破坏、违法建设破坏长城本体等现象,为周边存在生产生活、农牧活动、破坏行为的长城重要点段两侧安装防护网,在长城重要点段的保护范围边界安装电子提示设备,解决部分长城点段存在违法建设、违规放牧、人为破坏等问题,切实筑牢长城守护防线。

本报北京电
本报记者要佳

(责编:马云梅、刘_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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