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民办高校和非学历高教机构开始年检

分为学校自查等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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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太原3月4日讯(记者王佳)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对2024年度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开展年检工作。据悉,年检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学校,今年可继续招生办学;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处理。
  据了解,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我省范围内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高校(包括民办本科高校、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均需参加此次年检。年检内容涵盖学校自查报告的提交、办学许可证及法人登记证书的审核、党组织设置及决策机构成员信息的核验、上年度财务审计及教职工待遇落实情况的审查以及学校土地与校舍建筑、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多方面的全面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年检工作将分为学校自查、开展核查和公布结果三个阶段进行。学校自查阶段,各学校需在2025年3月20日前完成自查,并于3月31日至4月2日通过山西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年检材料,开展核查阶段包括初审和整改,其中4月8日至25日进行年检材料初审及实地抽查,各学校于4月27日至5月9日根据初审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并提交报告。公布结果阶段,省教育厅将于5月12日至5月30日对整改情况进行复审,并作出年检结论。

(责编:马云梅、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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